智能电表

三相预付费电表

发布日期:2022-03-14

一、产品介绍

电子式预付费电能表(以下简称电表)采用微电子技术计量,符合GB/T17215-1998和GB/T18460-2001标准,采用全屏蔽、全密封结构,单片机处理系统进行数据的采集、处理和保存,具有抗电磁干扰、低自耗、高精度、防窃电、高过载、长寿命等特点。

二、特点:

1、采用计算机管理,先购电后用电;

2、在额定电流范围内能限制使用功率(由供电部门限定);

3、一卡一表,专卡专用,失卡不失电, 补卡再用;

4、电卡能双向传递数据,自动断电提醒用户购电;

5、电量为零时,自动拉闸断电;并具有一定的防窃电软件设计等。

三、技术指标:

额定频率:50Hz 相对湿度:< 90%

工作电压:0.8~1.2额定电压 极限工作电压:0.7~1.3额定电压

正常工作温度:-25℃~+55℃ 极限工作温度:-35℃~+65℃

外形尺寸:190mm*108mm*60mm 重量:约0.80kg

功耗:电压回路≤1.5W和4VA 执行标准:GB/T18460.3-2001、GB/T17215-2008

四、用途、特点和适应范围

电子式预付费电能表(下称电表)采用微电子技术计量电能,符合GB/T17215-2008和GB/T18460-2001标准的电表,采用全屏蔽、全密封结构,用先进的单片机处理系统进行数据的采集、处理和保存,具有良好的抗电磁干扰、低自耗节电、高精度不需校表、防窃电、高过载、长寿命的特点。

主要特点:应用计算机管理,先购电后用电;在额定电流范围内能限制使用功率(由供电部门限定);一卡一表,专卡专用,失卡不失电, 补卡再用;电卡能双向传递数据,能自动断电告警用户购电;电量为零时,自动拉闸断电;并具有一定的防窃电软件设计等。

电子式电能表适用于频率为50HZ或60HZ有功电能计量,安装于室内或室外表箱内使用。适用于环境温度为-10~+50℃,相对湿度不超过85%,且周围空气不应有腐蚀性气体,避免尘砂、盐雾、凝露等影响。

五、主要结构及工作原理

1、 主要结构

采用了阻燃ABS外壳,坚固、密封、屏蔽性好。

2、 工作原理图

电能表由分压器取得电压采样信号,分流器采取电流采样信号,经乘法器得到电压电流乘积信号,再经频率变换产生一个频率与电压电流乘积成正比的计数脉冲。

电能表工作原理图如下:

3、 数据处理

电能计量脉冲经光电耦合器送CPU处理,运算后存储于非易失EEPROM中。由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,通过IC卡读写器,写入一定电量和监控要求的IC卡输入表内微处理器系统,经CPU运算后,提供显示,报警、切断状态信号。

六、 安装与使用

1、 电表在出厂时经检验合格,并加封铅印,可安装使用,无铅封或贮存过久,应请有关部门重新校验加封,方可安装使用。

2、 电表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地方,安装电表的底板应固定在坚固耐火,不易振动的墙上,电表高度约1.8m左右。

3、 接线路图接线,拧紧接线螺钉,并紧固端钮盒内连接板。

4、 经互感器接入式电表其示数须乘以变比后,才是实际电能数。

5、 一表一卡:用户持有的IC卡不能互换,遗失时应到供电部门(售电处)补购一张。

6、 购电准备:购电前,用户须将IC卡插入卡座一次,便于将表内数据送回计算机数据库。

7、 购电方式:售电时,将IC卡插入IC卡读写器,同时操作计算机,将用户编号、预购电量、报警电量、限容方式及限容功率等加密写入IC卡。

8、 电卡使用:将购电卡插入卡座内,如是有效购电卡,则电表自动将数据读入表内,LCD表显示屏依次显示:购电量、总购电量、电表次数、报警电量、赊欠限量、限容功率。拔卡请妥善保存。

9、 运行显示:电表运行过程中,轮流显示表内剩余电量、总用电量.

10.、超容报警:电表运行过程中,如果“报警指示灯”快速闪烁显示,则警告用户已超容用电。如该电表被设置为超容断电限容方式,则超容用电180秒后,将拉闸3分钟,并倒计时显示(180秒)恢复供电时间;如用户插卡响应可立即恢复供电。

11.囤积限量:如果购电量+剩余电量﹥囤积限量(10000kwh),则购电量不读入,显示器显示“剩余电量”提示,卡内电量仍有效。

12.预警提醒:当表内剩余电量小于“报警电量”的2倍时,“报警指示灯”将闪烁(间隔为1秒)显示提醒用户购电,此时如拥护插卡响应,“报警指示灯”闪烁间隔变为2秒,可以避免断电警告。

13.断电警告:如在预警提醒时用户未插卡响应,则当剩余电量为用户约定的报警电量(或本次购电量10%)时,电表拉闸断电报警,显示“拉闸”提示符,此时在IC卡的卡座上插一次即恢复供电。如果拉闸后找不到本表IC卡,可借用邻居IC卡插入,以恢复供电。

14、供电提醒:当表内剩余电量小于“报警电量”时,“报警指示灯”将常亮提醒。

15、故障申报:剩余电量显示为零或负值时,显示“拉闸”提示符,如电表仍继续运行,用户应立即购电,并主动向供电部门反映情况。

七、保证期限

电表自出厂日期起18个月内,如用户遵守本说明书规定要求,并在制造商铅封完整的情况下,发现电表不符合技术要求时,制造商给予免费修理或更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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